什么是壓力容器, 壓力容器壓力等級劃分?
發布時間: 2019-03-03作者:baile100瀏覽量:
什么是壓力容器, 壓力容器壓力等級劃分?
容器按所承受的壓力分為常壓容器和壓力容器。通常將最高 工作壓力p≥0.1MPa(不含液體靜壓力)的稱為壓力容器。 壓力容器可以作為一個獨立的部件,如球形容器、立式或臥 式貯槽等;也可以作為其他設備或元件的外殼,為進行化學反應 提供承壓空間,如各類反應器、塔器和分離器等。
壓力容器的分類方法很多,“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以下簡稱“容規”)是這樣分類的
1.按設計壓力(p)分為低壓、中壓、高壓和超高壓四個等級
(1)低壓容器(代號L) 0.1MPa≤p<1.6MPa
(2)中壓容器(代號M) 1.6MPa≤p<1oMPa
3)高壓容器(代號H) 10MPa≤p<100MPa
(4)超高壓容器(代號U) P≥100MP
2.按生產工藝過程的作用原理,分為反應器、換熱器、分離器和儲存容器
(1)反應器(代號R):主要用于完成介質的物理、化學反應的壓力容器。
(2)換熱器(代號E):主要用來完成介質的熱量交換的壓力容器。
(3)分離器(代號S):主要用于完成介質的流體壓力平衡緩沖以及氣體凈化分離等的壓力容器。
(4)儲存器(代號C,其中球罐代號為B):盛裝原料氣體、液體和液化氣體等的儲罐
若一種壓力容器具有兩種功能,應按其主要作用來劃分。
3.按介質的毒性和易燃程度
介質的毒性程度參照GB5044《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的規定將介質的毒性(其毒性程度和易燃介質的劃分按HC200《壓力容器中化學介質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險程度分類的規定)分為四級,其最高允許的質量濃度分別為
(1)極度危害(I級) >0.1mg/m3
(2)高度危害(Ⅱ級) 0.1-<1.0mg/m3
(3)中度危害(Ⅲ級) 1.0~<10mg/m3
(4)輕度危害(ⅣN級) > 10mg/m
也有按容器的設計溫度分為低溫、常溫和高溫容器。我國規范將設計溫度低于-20℃的作為低溫容器,而對中溫或高溫沒有明確規定,這主要考慮鋼材的蠕變溫度范圍與鋼種有關。
上一篇:沒有了
熱門課程
熱門資訊
- 《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對壓力容2019-03-03
- GB150-1998《鋼制壓力容器》的適用范圍如何2019-03-03
- 我國壓力容器標準化體系及內容如何?2019-03-03
- 我國壓力容器的安全性狀如何?2019-03-03
- 我國壓力容器制造的現狀如何?2019-03-03
- 壓力容器主要由哪幾部分構成?2019-03-03
- 什么是壓力容器, 壓力容器壓力等級劃分2019-03-03